经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于2011年4月23日研究同意确定下列同学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如下列同学有违反纪律的现象,尤其是外宿,未交学费者请拨打电话8292314或8115834反映。若有缺档案材料者须补齐才能进入下一考察阶段。
09 化学: 张 学 成
09 化学: 于 晓 翠
10 食科 :谢 国 芳
10 食科 :张 洪
10 发酵 :欧 阳 寒 梅
药剂 091:周 银
药剂 091:丁 娜
药剂 091:张文会
生工 091:张 强
生工 091:王 婧
请上述同学和任洪赫、刘天柱等上次考试未通过的同学于4月28日13:00到蔡家关二教211参加入党前理论测试。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