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各辅导员、各班级

 

    根据贵州大学保卫处【2013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化学与化工学院现发布《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1(星期二,国庆节)至107(星期一 )放假调休,共7天。108(周二)正式上课。929(星期天)、1012(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上课分别按104 日(星期五)、107(星期一)的课表进行。

二、     引导学生重视安全教育工作

1、留宿的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归寝,外出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染发生。 引导留宿学生有安全意识,在节假日期间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使用蜡烛,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留宿外人,不借钥匙给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2、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庆节假日期间留校坚持做实验的学生要严格按操作程序做实验,管理好相关化学试剂、药品,离开实验室关好门窗、水,确保实验室安全。

3、离校的学生,要整理好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学校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外出乘车要有安全意识。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回家或返校途中看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5、外出游玩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特别不能参加探险活动。

6、严禁下河游泳。国庆节期间天气仍然炎热,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学生下河游泳、河边戏水。

7、禁止学生私自非法包车。 为保障同学们的利益和人身安全,严禁校内外学生组织和个人在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开展非法私自包车,违反者将按有关学校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8、外出或回家途中,不要亲信他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骗注意防止被骗入传销组织及偷盗等犯罪团伙组织。

 9、加强安全交通意识,遵守交通法律。骑单车、骑摩托车要注意安全。

三、     安全教育工作要求

 1、国庆放假前院辅导员组织各班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安全基本常识,防止国庆节假日期间被骗、被盗、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增强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

 2、做好学生离校的相关工作。严格建立学生假期去向汇报登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学生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向各班班长/团支书汇报登记并请假,并按期返回学校,不能及时返校的学生要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及时告知辅导员和班长。院学生科要做好离校学生的备案工作,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擅自离校发生事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责任自负。

3、做好留宿学生的管理工作。对假期留宿的学生信息要做好登记汇总工作,指定专人管理,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相关记录。

4、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假期结束后,107下午5:00前通过各种途径在各班班长处销假。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各班班长/团支书的汇报情况对未及时返校学生进行排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严格遵守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联系学院领导。

5、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班干部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将值班安排公布在学生QQ群网站。 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请各系、各辅导员认真贯彻落实以上通知要求,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充实的国庆节假期。

 

 

                                                          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