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提供材料说明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2010、2011、2012级,合计名额为66个,比例为5.89%(0.0589)。 各班级评出的学生,上交材料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10:30前完成,过期不提供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学生的个人事迹(2000字以上)
2、成绩单
3、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家庭情况调查表
6、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三、含电子文档)
7、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8、学院还需另附评审报告、公示材料、备案表一份,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一)国家助学金:四个年级名额为473个,比例为31.38%(0.3138)。 各班评出的学生,上交材料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10:30前,过期不提供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 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2、 成绩单
3、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4、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 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三、含电子文档)
6、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7、 学院还需另附评审报告、公示、备案表一份,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贵州大学 化学与化工学院 学生科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