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128号),为保证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现将我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成立化学与化工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的组织、实施、监督及接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订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和复试方法。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指导本学院复试小组工作。
3、负责对复试老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纪律、职责的培训。
4、负责组织专业课复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等。
5、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推免名单。
7、公布复试结果并处理遗留问题。
二、 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见下表: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化学(070300) | 01 | 无机化学 | 3 |
化学(070300) | 02 | 分析化学 | 5 |
化学(070300) | 03 | 物理化学 | 4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01 | 化学工程 | 5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02 | 化学工艺 | 4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03 | 应用化学 | 3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04 | 材料化学工程 | 3 |
材料与化工(085600) | 01 | 化学工程 | 5 |
三、 接收推免生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3、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四、 接收推免生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复试办法及成绩排序
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可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申请到我院相关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工作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将突出对其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及成绩计算如下:
1、 成立复试小组
(1)化工组
(2)化学组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①、命制笔试题、综合面试试题。
②、设计面试方案。
③、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给出最终评语。
④、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建议推免的意见。
⑤、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考试情况记录及相关工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 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3、 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交资料
复试报到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9:30
报到地点:化工楼232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③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①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基础化工综合、化学综合)、综合面试(含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
基础化工综合,参考人员包括化学工程、化学工艺、材料化学工程、化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的推免申请者,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化学综合,参考人员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的推免申请者,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化工楼231
专业综合面试:
包括外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人文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科研能力测试等内容,时间15-20分钟,满分100分。
②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0.5+专业综合面试*0.5
③总成绩=综合成绩*0.5+复试成绩*0.5,最终的排名以总成绩排序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10月9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化工楼203(化工组),化工楼201(化学组)
5、 体检
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
地点:校医院(北校区)
体检前注意空腹
六、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化学与化工学院2019年招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执行主体 |
2019年9月20日前 | 报送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 学院 |
2019年9月28日 | 取得推免资格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注册,填报志愿 | 推免生 |
2019年9月28日-10月9日 | 接收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内选择学生,发放复试通知 | 学院 |
2019年9月28日-10月9日 | 组织复试(含体检),并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 学院 |
2019年10月11日前 | 学院将本单位拟接收推免生汇总名单报研招办 | 学院 |
2019年10月13日前 | 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向待录取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 研招办 |
2019年10月15日前 | 公示推免生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 | 研招办 |
七、其他有关规定
1、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2、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4、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6、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