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宋梅等7人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于2010年10月27日研究同意确定下列同学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如下列同学有违反纪律的现象,尤其是外宿,未交学费者请拨打电话8292314或8115834反映。若有缺档案材料者须补齐才能进入下一考察阶段。
应化071 :宋 梅、邹方玉
09材料:于新捷
09化艺:夏循峰
09化 工:叶菲菲、刘 勇、史春英
请07级同学于11月2日12:30到蔡家关二教211参加入党前理论测试。请研究生于11月2日13:00到蔡家关二教201参加入党前理论测试。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