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大学201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的再次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23 浏览次数: 112

 

学院各研究生导师及各级研究生:
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开始申报,请学院研究生积极申报。按学校相关部门规定,对项目申请、评审、立项规定如下:
1、项目评审严格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立项。立项项目内容要有创新性,论证有据,设计可行。
2、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分配的项目指标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由5位硕(博)士生导师组成,学校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各培养单位评审出拟立项的项目应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合同书在研究生院网页:http://gsr.gzu.edu.cn/rother/yjs/news/下载。
3、项目主要资助2009级研究生,2008级研究生不予申报。凡承担过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生不得再申报。每个项目至少由2位研究生和1位本科生组成研究团队。
4、立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000~3000元。其中人文社科类1000元/项,理工农类3000元/项。
5、每项创新基金结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2008版)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否则不作为项目成果验收),或获得专利(课题成员排名前两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被厅级及以上部门或企业采纳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有证明材料)。上述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奖励、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等必须与立项项目研究内容有关,而且成果必须注明“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否则项目验收时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无法完成项目任务的,退还资助经费。
6、2011年度贵州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不允许超指标报送。各培养单位可自筹经费立项,但一般不超过1项(不包含在附表指标数内)。
7、申请材料(申请书一份及电子版)请于2010年12月20日上午9:00前报学院周鸿翔老师处,过时不再受理。

项目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立项资助。

     教学科研科

201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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