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于2011年3月14日研究同意确定下列同学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如下列同学有违反纪律的现象,尤其是外宿,未交学费者请拨打电话8292314或8115834反映。若有缺档案材料者须补齐才能进入下一考察阶段。
过控091:田 敏
化工092:娄正敏
请上述同学于4月7日19:00到蔡家关主楼919参加入党前理论测试。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1年3月14日